『公害』小知識:

所謂「公害」係指因人為因素,致破壞生存環境,損害國民健康或有危害之虞者。其範圍包括水污染、空氣污染、土壤污染、噪音、振動、惡臭、廢棄物、毒性物質污染、地盤下陷、輻射公害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為公害者。

「公害糾紛」則是指因公害或有發生公害之虞所造成之民事糾紛。常見的公害如工廠排放黑煙、餐飲場所排放油煙、工廠排放廢水、以及鄰居或營業場所製造間歇性或長期性噪音等。

為協助民眾解決公害問題,環保署有「公害糾紛法律扶助計劃」,有專業律師免費協助民眾處理公害案件,詳情請至環保署公害陳情網查詢申請流程和資格限制。

何謂公害?